古代溺婴现象十分普遍清朝的溺女婴之风为何
2024年03月11日 风云资讯
古代溺婴现象十分普遍,清朝的溺女婴之风为何尤其盛行?
清朝为何会大量出现“溺杀女婴”现象?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。
溺婴是指一切侵害初生儿生命的行为。古代溺婴现象十分普遍,这是由于劳动人民在反动统治阶级的剥削压迫下,生活贫困、无力抚养子女而被迫溺婴,同时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束缚,溺女婴之风尤甚。
战国时期,溺婴已成风气。《韩非子》中记载,“父母之于子也,产男则相贺,产女则杀之”。而风行之盛,当以清代为尤。
各种文献及地方志多有披露,延续时间长达百年。雍正年间,任湖南藩司的朱纲在皇帝的奏疏中就称“湖南百姓有溺女之恶俗”,当问及此俗时,当地百姓竟“恬然不以为怪”。清代经济文化十分昌盛的江南也有“贱女之习,产者辄恶之;而贫者尤盛,于是相率而溺焉”。连首善之区的直隶(今河北)也“弃婴者所在多有”。光绪《大清会典事例》中讲述“广东、福建、浙江、山西等省仍有溺女之风,恐他省亦所不免”。可见,溺婴习俗已从南方泛滥至全国,成为全国性的社会问题。
尽管如此,几千年的重男轻女思想,依然是一座无法撼动的大山。
民国以后,溺婴的流俗仍旧横行,这种境况直到解放后才发生改观。20世纪50年代初,在上海崇明县人民政府发布的《破除陋习》的告示中就有“禁溺婴”一款,旧社会重男轻女,有的女婴一出生,即被家人溺死或丢弃;也有家长因多子女,无力抚养而将女婴扼毙的。解放后,严禁溺婴,陋习也未根绝”。随着科技的发展,各种医疗技术的提高,很多婴儿被扼杀在腹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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